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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修订)

徐州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修订)
 徐工院教发[2017]4

毕业设计(论文)是训练学生知识综合运用能力、工程实践能力,培养学生创新意识的重要综合性实训环节。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但能够反映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也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为规范我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全面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与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管理,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各学院应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教务科长、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一)教务处职责

1.依据学校人才培养定位,制(修)订符合我校实际的毕业设计(论文)相关管理文件。

2.对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进行指导与督查,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实施监控。

3.组织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和省级及以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遴选推荐工作。

(二)二级学院职责

1.在学校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制(修)订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

2.每年根据教学计划与学校统一安排,制定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

3.负责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的遴选及资格审核。

4.负责组织指导教师课题申报和学生选题工作,并负责选题质量的审核把关。

5.负责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度与质量,协调解决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6.负责成立学院答辩委员会,指导答辩工作。

 答辩委员会由各学院业务领导及专家5

7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其成员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其它相当职称。答辩委员会主要负责答辩工作的组织及答辩成绩的评定等。答辩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分设若干答辩小组(每组至少3人)。

7.负责组织本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与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遴选推荐工作。

8.负责编制上报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情况统计表、毕业设计(论文)分类汇总表。

9.负责撰写上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在认真分析本学院当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展情况、典型经验以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改进方案及实施办法。

10.负责组织本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展。

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流程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一般安排在第七至第八学期,总时长不得少于12周。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1.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并报教务处备案。

2.对指导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指导教师填报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申报表

3.审核教师申报选题质量并组织学生选题,梳理上报选题汇总表。

4.召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启动会,做好指导教师及有关人员的动员工作,公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要求及评分标准等有关规定。

5.做好学生的动员工作,向学生公布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及有关规定,下达任务书,正式启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流程。

6.组织学生进行毕业实习或课题调研。

7.学生提交开题报告。

8.以学院自查、教务处抽查的形式组织开展中期检查,督促未达到进度及研究要求的学生及时整改。

9.指导教师给出评定成绩以后组织评阅教师评阅毕业设计(论文),给出评阅成绩。

10.组织符合答辩要求的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教务处督导抽查。

11.答辩秘书经答辩委员会批准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综合评定成绩。

12.各学院将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归档,并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13.二级学院总结本年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梳理上报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统计表、毕业设计(论文)分类统计表、年度工作总结等材料。

14.教务处组织校级评优,撰写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年度总结,梳理归档相关材料。

15.各学院组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展。

三、对选题的要求

(一)选题原则

1.选题应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达到本学科对研究能力与实践能力的要求。

2.选题应满足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对素质、能力和知识结构的要求,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但题目不宜过大,应保证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能够完成。

3.选题应符合本学科专业的发展需要,要结合科学研究与生产实际,选择有实用价值或理论意义的课题。同时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鼓励学生大胆创新,在老师的指导下自主选题。

4.原则上要保证每生一题。确需两人以上联合完成的较大课题,要明确每个学生独立完成的任务及子课题名称,保证每个学生均有完整、独立的设计内容。

5.学生选题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换题目,必须提交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变更申请,经指导教师、教研室主任和所在学院教学院长审核同意后方可变更。

6.原则上,三届以内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不得重复。对于雷同选题应当在内容、要求、实现方法等方面有所更新和提高。

7.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应于第七学期期末下达给学生,并于寒假前完成选题并组织学生与指导教师见面。

(二)选题程序

1.二级学院应组织具备指导资质的教师根据选题原则拟定、申报题目,并填报《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申报表》。

 学生自选、自拟课题或参与教师科研项目的,须经指导教师同意后在其指导下填报《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申报表》。

2.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须组织专家根据选题原则对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进行审核,并根据评审结果督促指导教师有针对性的修改完善选题,直至符合要求。

3.二级学院汇总备选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并向学生公布。

4.学生选题。

5.选题确定后,二级学院填写《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报教务处。

6.选做校外单位现场毕业设计(论文)的,须严格按照《徐州工程学院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执行。

四、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长期从事专业课程教学或学科相关领域研究与实践的人员担任。指导教师由专业教研室安排,报所在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审定。

2.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每名指导教师每年指导学生人数不得超过10人。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时间每周不少于1次,每次不低于2小时。

3.学生选题后指导教师须合理安排工作进度,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并经教研室主任审核后及时发给学生。应明确告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格式、规范、评分标准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条件等。凡编制《毕业设计指导书》的,应将指导书随任务书一并发给学生。

4.要按照计划指导学生查阅文献资料、撰写开题报告、开展课题调研、进行课题实验、撰写毕业论文或设计报告等。

5.指导教师要规范学生的管理,做好辅导考勤及进展调度。

6.要认真审阅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并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阅表》,指导学生做好答辩准备工作。

7.答辩结束后,指导教师要及时审核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资料、成果,并交所在学院统一归档,同时指导学生进行各阶段电子材料的网上提交。

8.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在做好业务指导的同时还要注重言传身教,做到教书育人。

9.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期间,教师连续外出一般不得超过两周。外出时须经教研室主任批准委托其他具备指导教师资质的老师临时代为指导。

五、对学生的基本要求

(一)工作任务要求

1.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与兴趣爱好认真选题。

2.认真阅读任务书,并根据任务书要求设计好工作方案。

3.通过文献查阅与调研论证撰写并提交开题报告。

4.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有序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研究。

5.按照《徐州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要求撰写毕业论文或设计说明书。

6.接受指导教师对自己毕业设计(论文)的审阅及答辩指导,参加答辩。

7.在通过答辩后,将课题申报书、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评阅表、评阅教师评阅表、答辩及综合成绩评定表、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说明书、毕业设计图纸等全套材料送交指导教师审阅、签字。得到指导教师同意后统一放入毕业设计(论文)材料袋中,并按规定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材料目录,及相关信息。同时按学校规定在网上提交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论文定稿等)电子材料。

8.毕业论文一般不少于1.5万字;毕业设计说明书一般不少于8000字。

9.其他要求可由所在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和专业培养目标在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细则中具体规定。

(二)工作纪律要求

1.严格遵守纪律,按照指导教师要求,在指定地点开展研究。虚心接受教师及相关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操作规程。

2.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3.未按要求修改指导教师指出的相关错误和问题者,不得参加毕业答辩,不得评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4.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学生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请假须得到指导教师同意并报学院备案,否则作旷课处理(一天按6课时计)。请假时间超过毕业设计(论文)全程1/3、擅自离校或累计旷课达30课时者,将取消其答辩资格,成绩按不及格处理。学生须跟随下一届重做毕业设计(论文)

六、评阅与答辩

1.毕业设计(论文)评阅与答辩工作由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各学院在答辩前(至少提前三周)向教务处提交答辩委员会名单和答辩日程安排。

2.指导教师审阅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给出审阅意见及指导教师评分,并按时提交答辩委员会。

3.答辩委员会组织评阅教师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阅。评阅教师要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严格审查,指出存在问题,给出修改意见。认为可以参加答辩的须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意见表》并给出评阅成绩。

4.答辩委员会要统一答辩要求,保证答辩质量,并在答辩前组织答辩小组成员审核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内容及指导教师与评阅教师的审核意见与评分结果。

5.学生答辩时间一般为20分钟。其中10分钟用于学生向答辩小组汇报本人毕业设计(论文)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和主要成果(建议采用PPT形式汇报)。10分钟用于学生回答答辩小组成员提问。

6.答辩小组根据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和答辩情况给出答辩成绩。

7.在校外进行或由校外专家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可根据需要聘请少量校外人员参与答辩。

七、团队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规定

1.每个团队应不少于3名学生,团队可由同一专业的学生组成,也可由跨专业、跨学科的学生组成。

2.团队毕业设计(论文)要有总的题目和总指导教师,每个学生要有各自的子课题与指导教师。

3.各子课题设计合理,分工明确,研究内容相互独立又有机联系,形成完整体系。

4.各子课题的具体要求按单篇毕业设计(论文)要求执行。

5.团队课题的总指导教师负责整体组织与协调工作,各指导教师分工合作。总指导教师应按规定时间节点提交团队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申报表、任务书、中期检查表等。总指导教师在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后汇总各指导教师的情况总结后完成团队毕业设计(论文)的总报告,报告要结构清晰、论述完整,一般不少于5000字。

6.团队课题的答辩分两个环节进行。子课题的答辩按学生个人答辩程序在学生所在学院进行。团队答辩由总指导教师所在学院答辩委员会组织,答辩内容除单篇毕业设计(论文)的考察要求外,须着重考核团队协作性和整体完成质量。

7.团队课题的全套资料要单独存档。除学校规定的学生个人资料外,团队整体资料还包括团队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申报表、任务书、中期小结、答辩记录表及总报告。

八、成绩评定与推优

1.各学院要按照学校的要求并结合本学院的专业特点制定本学院或本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及《毕业设计(论文)考核办法》。

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应依据相关评分标准,对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业务水平、工作态度、设计说明书(论文)或图纸、作品等成果的质量及答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3.毕业设计(论文)最终成绩分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五个等级,其中各专业获得优秀等级的学生比例不得高于15%。

4.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最终成绩评定分两步完成。首先由指导教师评分、评阅教师评分和答辩小组评分按3:3:4的比例折算百分制初评成绩;报答辩委员会综合评定后,由答辩委员会按照各等级成绩比例确定学生的最终评定等级。如有需要,二级学院答辩委员会可向教务处申请调整指导教师评分、评阅教师评分和答辩小组评分所占权重,经批准备案后执行。

5.成绩评为“不及格”的学生,答辩委员会应本着对学生负责的原则采用适当形式复查确认。

6.二级学院可在每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按3%的比例评出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并推荐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毕业设计(论文)推优工作按《徐州工程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执行。

九、质量监控

1.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前期、中期和后期检查。着重检查教师指导情况,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与质量,学生的学习态度及出勤情况,毕业设计(论文)成果的质量与水平,存在的问题等。学院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安排其它检查内容。

2.教务处负责组织人员对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抽查。抽查内容包括:选题质量、任务落实、进度安排、答辩组织、成绩评定等各个环节。

十、撰写格式及装订与归档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要求、排版格式及装订要求见《徐州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

2.学生装订成册的毕业设计(论文),与课题申报书、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评阅表、评阅教师评阅表、答辩即综合成绩评定表、毕业设计图纸等一并装入本学院统一印发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袋内,由所在学院按教学档案要求归档保存。

3.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由教务处汇总并交校档案馆长期保存。

十一、毕业设计(论文)校外评审

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学校将抽取部分毕业设计(论文)送请校外专家评审,以考核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和水平。

2.校外专家评审结果列入二级学院教学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

十二、附则

1.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资料及成果归徐州工程学院所有。

2.外聘教师在校内外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其管理办法依照本规定执行。

3.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二日